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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油开发现状与趋势

    一,新疆石油工业的基础和历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部,地处欧亚大陆腹地,与八个国家接壤,疆域面积1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新疆有2000多万人口,多民族聚居,其中维族、汉族、哈萨克族和回族人口分别占46%、40%、7%和5%左右[1]。在2000年中国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新疆被确定为重点发展地区之一。

    新疆发现和利用石油的历史相当悠久。在距今约1300年前的《北史》中就有新疆库车一带油苗的记载,清代末年已在独山子开采石油[2]。然而,直到新中国成立时,新疆石油工业仍十分薄弱,1942—1950年累计原油产量还不足现今新疆油田一天的产量。新中国成立后,自1956年克拉玛依油田发现以来,经过近40年代的大力勘探和开发,新疆已建成我国石油工业的重要基地。

    石油是新疆地区的优势矿产资源,在储量方面,新疆与中国其它地区相比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新疆的沉积盆地总面积约9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上沉积盆地面积(450万平方公里)的21%,预测石油资源量为200—40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为12.4万亿立方米[3]。

    根据勘探部门的粗略统计,新疆沉积盆地为49个,除塔里木、准噶尔、吐鲁番哈密等三大盆地为已肯定的含油气盆地外,尚有柴窝堡(位于乌鲁木奇市乌鲁木奇县)、伊宁(位于伊梨哈萨克自治州)、三塘湖(位于新疆东部的巴里坤县和伊吾县境内)、焉耆(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木车里等5个沉积盆地极有远景。随着勘探力度的加大,新疆地区几乎每年都有储量达上亿吨的大油田被发现。

    (1)准噶尔含油气盆地

    准噶尔盆地面积为13.09万平方公里,是新疆油气勘查工作较早、工作程度相对较高的含油气盆地,也是目前新疆石油资源的主要开发区之一。1955年10月29日在克拉玛依第一口探井喷油,发现了第一个大油气田,奠定新疆石油工业化的基础。通过38年来的油气勘探,共发现局部构造196处,并在20余个构造上见到油气显示,找到独山子、车排子、克拉玛依、红山嘴、百口泉及火烧山等5个油气田,另在多个油气田进行试采和开发试验。目前已探明石油储量18×108t,年产石油1000×104t[4]。根据1999年底的数据,准噶尔盆地的石油储量为全疆储量的71%。据新疆石油管理局1989年预测,石油资源量为89.48亿吨,天然气为3.7万亿立方米。

    (2)塔里木油田

    塔里木油田位于新疆西部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中,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丰富。1989年,中国政府组建了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开始重点开发塔里木油田。据中国石油最新油气资源评价,塔里木盆地石油资源量为80亿吨,天然气10万亿立方米,2005年底石油、天然气探明率分别为12%和11%,发展潜力很大,尤其是天然气资源潜力巨大[5]。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的西气东输主力气田——克拉2气田,探明天然气储量2840.3亿立方米,其储层之厚、储量之大、丰度之高,举国罕见,成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整装天然气田。克拉2气田的发现与探明,促使中国决定实施西气东输工程[6]。

    截止2005年底,塔里木油田累计探明油气田30个,累计探明石油储量10.98亿吨,天然气储量7241亿立方米,是中国陆上四大气区之一。2005年生产原油600万吨,天然气57亿立方米[7]。

    (3)哈吐油田

    吐鲁番-哈密盆地位于新疆东部,主要集中在鄯善地区,总面积为5.35万平方公里。吐哈油田于1991年正式投入开发建设。预测石油资源量15.75亿吨,天然气3650亿立方米。目前,已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2.7亿吨,可采储量7265万吨;探明天然储量845亿立方米(含溶解气),可采储量388亿立方米,已建成油气田14个[8]。

    二,新疆石油工业发展现状

    2.1新疆石油产业宏观发展现状

    石油工业可以说是撑起了新疆现代工业的半壁江山。新疆是石油天然气资源富集区,是中国在21世纪石油工业最大的战略接替区。中央政府制定了“稳定东部,发展西部”的战略方针,中国石油开发的重点向西部转移,加速了新疆地区的石油勘探开发力度。1990年至2001年累计投入建设开发资金1200多亿元,共发现油气田67个,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26.16亿吨,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6472.79亿立方米。建成了准东、吐哈、塔里木三大油田。2005年,新疆全区原油产量为2393.73万吨,比上年增长7.5%;原油加工量为1497.56万吨,比上年增长17.0%[9]。随着原油产量的增加,新疆的炼油和石化工业也发展迅猛。最近两年,新疆的原油加工量都以超过10%的速度迅速增加。

    中国在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的同时,加快了新疆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步伐,建成了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和吐哈盆地三大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克拉玛依、独山子、乌鲁木齐、库尔勒、泽普等不同规模、各具特色的石油化工产品加工基地,已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石油、石油化工基地和能源生产基地。

    目前,新疆原油加工能力达到203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25万吨,聚酯生产能力11万吨,聚乙烯14万吨,初步建立起具有炼油、化肥、塑料、化纤等综合生产能力的原油加工和石油化工体系,可生产约200种石油化工产品。新疆丰富的能源资源和已建成中-哈原油管道一期工程、西部管道、独山子1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等一批国家级重大项目,为构建中国陆上重要的能源资源安全大通道提供了重要基础。

    2.2新疆主要石油石化企业

    中国第一大石油生产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NationalPetroleumCorporation.,CNPC)在新疆地区油、气开采中占有绝对优势,三大主要油气田塔里木(Tarim)、克拉玛依(Karamay)和吐哈(Tuha)都归属于中石油。

    新疆油田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的地区分公司,是中国西部地区是最大的石油生产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集输及勘探开发研究等主营业务。新疆油田分公司的主要勘探开发领域是准噶尔盆地,其主力油田为克拉玛依油田。拥有油生产力1048.4万吨、天然气生产能力19.5亿立方米。原油产量连续12年居中国陆上石油工业第四位。目前,新疆油田分公司整个油田储采比稳定在11左右。准噶尔盆地石油、天然气资源探明率分别仅为21.51%和3.08%,勘探前景十分广阔。

    塔里木油田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分公司,简称塔里木油田。塔里木油田是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为主业的国有控股特大型石油企业。总部位于新疆库尔勒市。石油勘探开发地区为塔里木盆地。1989年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成立。2005年,塔里木油田实行“四塔合一”,原指挥部业务划归塔里木油田公司统一管理。截止2005年底,油田累计探明石油储量10.98亿吨,天然气储量7241亿立方米,是中国陆上四大气区之一。2005年生产原油600万吨,天然气57亿立方米。

    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分公司在新疆主要从事油气田勘探、开发与油气销售等。1978年进入新疆,先后在塔里木、准噶尔、吐哈等盆地开展石油地质普查勘探。1984年9月22日,在塔东发现了中国第一个古生界海相油气田,拉开了中国西部塔里木盆地大规模油气勘探开发的序幕。1997年又发现了塔河超亿吨级大油田。2003至2004年,塔河油田加快步伐向外围甩开部署,使塔河油田三级储量合计达到10.2亿吨,在多个新领域获得油气发现。至2004年末,西北分公司已累计探明14个油气田,累计探明石油储量5.2亿吨、天然气302.5亿立方米;保有控制石油储量2.0亿吨、天然气431.38亿立方米。

    新疆炼油化工方面的公司主要有:独山子油化分公司,年加工原油能力60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22万吨;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10],年加工原油能力300万吨;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11]年加工原油能力500万吨,化肥生产装置2套,合成氨加工能力32万吨,/尿素52万吨,聚酯等项目;泽普石化厂,年加工原油能力30万吨,化肥生产装置2套,其中10万吨合成氨,16万吨尿素装置一套,20万吨合成氨、34万吨尿素装置一套;西北石油局塔里木化工厂以生产沥青为主,年加工原油能力50万吨;塔里木石油化工厂年加工原油能力250万吨。总计新疆加工原油能力为1730万吨,化肥生产能力94万吨,合成氨158万吨。新疆原油加工量2001年突破1000万吨,经过几年的迅速发展,2005年达到1497.56万吨。

    民营企业也成为新疆石油化工和下流产品开发行业越来越重要的参与者。新疆美克投资集团是一个以家具制造、零售、木材加工为利润体系的大型民营企业。目前这家企业已将天然气化工作为新一轮产业调整的方向。自2004年开始,美克集团在新疆库尔勒市发展高技术、高国际化程度的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以天然气制乙炔和甲醇为基础,形成以精细化工为主的产品链,发展规划总投资100亿元,建设期9年,分三期实施[12]。

    在美克集团涉足这一领域之前,新疆另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广汇集团就已开始在吐哈盆地实施自己的油气加工计划。据介绍,广汇集团总投资90亿元的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将分别在新疆鄯善、准噶尔盆地漠北油田和塔里木油田建设天然气液化厂,至2008年底,日处理能力将达1200万立方米,从而成为我国最大的液化天然气生产基地。项目整体规划分四期实施,目前日处理能力150万立方米的天然气液化一期工程已在鄯善完工。

    三,新疆的能源发展政策

    针对新疆独特的矿产资源优势,自治区政府计划建立以六大产业为重点的产业体系构架,重点发展工业园区模式,以大企业大集团支撑起重点行业的发展。具体到石油化工行业,新疆自治区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发展政策和战略,并设定了“十一五”期间油气行业的具体发展目标。

    3.1新疆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

    为了确保油气产量和进口稳步增长,新疆地区确定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油气勘探开采投入、油气当量、原油加工量年均增长两位数的目标:到2010年,力争油气当量达到6000万吨,石油化学工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0%。把新疆建成国家最大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和国家能源陆上安全大通道[13]。

    按照“大力支持上游,积极介入中游,加快发展下游”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油气资源在区内加工的数量和深度,最大限度地延伸石油天然气产业链,做大做强下游产品的精深加工。创造条件鼓励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与石油企业融合联动,共同发展石油天然气下游产品加工业。集中力量建设好独山子—克拉玛依、乌鲁木齐、南疆和吐哈等四大石化基地,以发展大乙烯及其下游产品、大芳烃及其下游产品、大化肥及甲醇为主的天然气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系列产品为主线,建设大型石油炼制、大型乙烯、大型芳烃、大型聚氯乙烯、大型氮肥、大型甲醇加工、天然气电力、民用天然气、油气管道及煤液化等十大工程。充分发挥大型石化项目的聚集和辐射作用,尽快形成有现代规模的石油石化产业集群,全面推动石油天然气化工业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独-奎、克拉玛依、米东、库车等石油石化工业园区优先发展,为培育年销售收入上千亿元的石油石化工业产业集群和园区奠定基础,以打造中国最重要的陆上能源基地和最大的石油化工基地为目标。

    3.2新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的精神,新疆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且主营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内、外资企业均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自治区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在自治区境内新办的内资企业(除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企业外),报经自治区税务部门批准,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交通(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下同)、电力(电力运营,下同)、水利(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利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下同)、邮政(邮政运营,下同)、广播电视(广播电视运营,下同)、农产品加工、旅游内资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

    对在自治区境内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生态林应在50%以上)、还草产出的农业特产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五、区外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区外投资企业(区外独资企业以及区外投资者出资额达到25%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的合资、购并、参股企业,或承包、租赁在五年以上的企业,下同)自治区新办的生产性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期满后在2010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中,凡在和田、喀什、克州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划定的贫困县(包括兵团贫困团场)投资兴办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期满后在2010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非生产性企业,自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在自治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暂免征地方所得税。

    2.区外投资企业在自治区进行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技术转让和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技术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区外投资企业,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新建自治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高新技术项目,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八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期满后,在2010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4.在自治区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资企业,龙头企业加工、销售国家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3%计征,超过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销售自产农产品,在自治区境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品,免征增值税。兴办畜牧业项目的,从受益年度起五年内免征牧业税和草原使用费。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农业税五年。

    5.区外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属于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项目除外),自建成投产之日起,暂缓征收资源税五年。

    6.举办产品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5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生态环境建设、科技教育和旅游的企业,在10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8.外商投资重点鼓励产业中的项目,其实际出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从生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内可享受不超过该企业上缴增值税10%的财政补贴。

    9.外商投资企业自领到工商营业执照之月起,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10年。

    四,新疆石油开发趋势与投资前景

    根据新疆地区油气开发和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实地考察和访谈的见证,我们建议,如果私营和外国资金想参与到新疆的能源开发中,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予以考虑。

    4.1石油上游市场

    新疆的油气开发的上游领域已向外资和私营资本打开一道缝。现在石油开发的上游领域,像勘探与开采,基本上还处于三大国有石油公司的控制之中。但国家有政策出台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资源勘探,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中特别提及石油上游市场的开放:“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14]

    在兑现WTO承诺和国内民营资本希望进入上游领域的双重压力下,国家发改委已经在考虑加大石油上游市场的市场化力度。截止今年9月,中石油已经将塔里木油田的12个区块作为风险勘探区块面向外资石油企业公开招标[15]。居在塔里木油田指挥部调研期间得到的消息,已经两家国际石油公司表达了投标兴趣并考察了相关区块。

    但值得注意的是,诸如《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在内的相关法规依然对民间资本进入上游有很多限制,进入市场依然还存在诸多障碍。在我们调查走访的南疆几个油田,上游领域还基本上被中石油和中石化所把守。前几年曾有不少私营公司和个人开采一些小油田,但去年底这些油井已全部被中石油及其子公司回购。因此,现在私营和外资资本进军新疆的石油开发上游领域的路估计还将有不少波折。不过,部分民营石油公司通过从中石油或中石化手中转包小的区块而成功进入油气上游领域的例子也并不鲜见。但这种进入方式一般以和国有石油公司良好的前期合作为基础,主要转包的方式是区块竞标。

    4.2油田服务和石油化工行业

    与开放石油上游领域时政府部门和国有石油公司的谨慎相比,南疆的几大石油城可以说是对石油炼化和深加工方面及油田服务方面的投资敞开胸怀。南疆地区的塔里木盆地和阿克苏地区石油特别是天然气产量的快速增长不仅大大激发了各地政府发展石化工业的信心,而且迅速放大了油田服务领域的市场需求。

    在南疆巴州首府库尔勒市、轮台县都有规划中或已开张的石化工业园,以库尔勒市为例,在其招商手册上就有两个较大的石化招商项目:二甲基酰胺生产项目和1.5万吨/年三聚氢胺项目。库车附近不仅不断有新的油藏发现,而且中石油,区政府,建设兵团,中石化等四家计划在当地投资200亿元,把库车建设成为一个上下游一体化的大型石油化工基地。

   在轮台县的红桥化工工业园,其招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轮台县非常鼓励在工业园投资油田服务或石油化工类企业,政府部门不仅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如税收减免,低价或免除土地出让金等,而且政府领导主管招商工作,为有意投资的企业提供各种便利。

    此外,尽管新疆地区干旱少雨,但其地下水资源蕴藏量比较丰富,因此合理的化工工业布局和适当的投资规模应该可以把对当地水资源和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16]。

    4.3石油伴生气回收

    在南疆地区,接近油田的标志之一就是前方空中燃烧的火柱,这就是石油开采的过程中常见的伴生气。然而,由于国内石油开采技术和投资能力所限,伴生气的利用率很低,除一少部分被油田用作发电或制热以外,大多数都直接烧掉了。

    在塔河油田和2005年曾有重大油藏发现的雅哈油田,居当地人介绍,有至少二十个伴生气燃放口,每个气口每天烧掉大约二十万立方米的天然气。以此计算,这三四百万方天然气差不多够一个中型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气了。因此,如果能和油田合作,把这些伴生气压缩后通过管道输送或者加工成液化天然气(LNG),应该是一个让政府、油田、投资者等各方共赢的创举。

    在将伴生气加工成溶液化天然气方面,新疆广汇集团是民营企业当中的先行者。自2002年8月广汇集团的LNG基地在新疆鄯善开工以来,一期工程已经在2003年9月建成。据悉,项目规模为年产5亿立方米天然气,总投资16亿元,是国内最大的LNG项目。2006年,广汇集团扩大的投资规模,与阿克苏地区的库车县达成协议,投资37.5亿元在库车县工业园区建设日处理能力达400万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项目。

    作为新疆地方政府大力鼓励的投资方向,这种变废为宝的投资举措预计也会得到国有石油公司的支持。不过,不管是建设管道还是进行LNG液化,要求的投资额度都比较高,而且需要和供气方签订长期合同,这也就对投资者的实力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4.4石油环保

    随着政府及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关注和重视,在油田开发和石油化工的废弃物处理方面的环境标准也越来越高了。在调研走访过程中,我们亲身感受到,石油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与十几年前相比大大增强了。而石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也大大增多了,例如,现在油田的废水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采油废水主要通过回注到地层以及在蒸发池自然蒸发的处理方法(采油废水占总的废水比率在60%),化工生产废水主要是在经过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用于绿化和循环使用,生活废水排放到市政管网系统以及经处理后用做绿化。

    除了废水处理之外,还有其它多方面多领域的环保要求;而石油公司作为甲方单位主要是通过项目招标请有能力和资质的相关环境企业来施工或操作。据中石油塔里木油田的相关领导介绍,塔里木油田在环境方面的投入占到总成本的4%左右,随着石油开发的发展,石油环保领域的市场必将继续增长。
 

 

发布于:2007年11月26日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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