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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调整总结
一、钢坯、钢锭
除不锈、合金钢坯和钢锭以外,所有均执行25%的出口关税税率,同样在2007年6月1日的基础上上调了10个百分点的出口关税税率。
二、棒线材
2008年上半年出口税率调整范围最大的就数棒线材产品。其中所有普通棒材、线材和螺纹钢(钢筋)产品均执行15%的暂定出口税率。即从2007年6月1日的基础上上调了5个百分点的出口关税税率。与普通棒线材相对应的不锈钢和合金棒线材本次未作调整,大部分仍执行5%的退税政策。
三、热轧卷板和中厚板
2008年上半年出口税率调整为涉及中厚板、特厚合和热轧卷板。其中所有普通热轧卷板和中厚板仍执行5%的出口关税税率,大部分合金及不锈热轧卷板和中厚板仍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需用指出的是,厚度<4.75mm的不锈钢热卷(200系)出口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到了10%。
四、冷轧板卷
所有冷轧板卷仍执行2007年4月15日起执行的退税5%的政策。
五、带钢
上半年出口退税调整的另外一个主要产品就是带钢。其中所有普通冷轧窄钢带(宽度小于600mm)(包括宽度小于600mm的镀锌、镀锡和彩涂钢带)出口关税均上调10个百分点,执行15%的出口税率;合金冷轧窄钢带执行2007年6月1日政策规定的5%出口关税;不锈钢冷轧窄钢带执行5%的退税政策。 所有热轧的合金和不锈窄钢带(宽度小于600mm)均执行2007年4月15日公布的5%退税政策。而宽度<600mm,厚度>=4.75mm的热轧窄钢带和宽度<600mm,>150mm,厚度>=4mm的热轧窄钢带仍执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5%出口关税税率。
六、管材
无缝管: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钻探无缝管执行13%的出口退税政策。
除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钻探无缝管以外的所有无缝管均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焊管: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套导焊管执行13%的出口退税政策。
除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套导焊管以外的所有焊管,均执行15%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