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循环经济方面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措施,编制集团公司工业循环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公司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同时,还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各项工作。